关于报送网络安全责任人和网络安全人员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4-10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加强我校网络安全工作,根据《常州工学院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常工党〔2022〕58 号)《常州工学院网络安全人员管理办法》(常工政〔2022〕46 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报送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和网络安全人员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本单位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与网络安全人员。各单位信息系统与网站建设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本单位所有网站和信息系统必须确定明确的网络安全人员,各单位须先对网络安全人员的背景进行调查。各单位应在2023年4月18前,将《常州工学院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网络安全人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210(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519-88510303),同时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wwei@czu.cn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按照《常州工学院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尽快建立“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直接责任人牵头抓”的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到逐级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常州工学院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网络安全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