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工学院概况
(一)常州工学院主要职能
常州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历经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教、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点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始终立足地方,面向社会,认真履行办学职能,积极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充分发挥高校文化知识集散地的作用,开展文化传承和创新。
(二)常州工学院内设机构
常州工学院内设机构40个,其中:人事处、教务处、计财处等24个职能部门,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三)常州工学院人员构成
常州工学院事业编制人数1180人。现在职实有人数1095人,其中:事业编制1078人,社会化用工人数17人。离退人员594人,其中:离休人员14人,退休人员580人。
(四)常州工学院学生构成
我校2015年末学生人数15663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4244 人,函授夜大生1334人,来华留学生85人。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校部门决算反映我校整体财务状况,包括学校行政、基建本年度经费收支情况。
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三、常州工学院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一)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说明
学校2015年收入总计58741.06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21191.32万元,降低26.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02.37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485.5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1208.16万元。学校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日常教育经费拨款增加2000多万元,各类财政专项拨款增加约500万元,致使学校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比较发生较大差异。学校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招生政策影响,学校本三民营学生停止招生。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常州市新北区土地收储中心拨入的土地收储款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学校2015年支出总计61993.48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8803.92万元,增长43.5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14万元,教育支出增加17661.2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3.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40万元。
(二)常州工学院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我校总收入5874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9342.42万元,占总收入的32.93% ;学校事业性收入10093.19万元,占总收入的17.18% ;其他收入29305.44万元(含自筹基本建设经费),占总收入的49.89%。
(三)常州工学院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我校支出总计6199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198.78万元,占总支出的 21.29%;项目支出48794.7万元(含学校基本建设支出),占总支出的78.71%。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55472.70万元(含学校基本建设支出),占总支出的 89.48%;科学技术支出154 万元,占总支出的0.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3万元,占总支出的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0.83.00万元,占总支出的6.13%;住房保障支出 237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8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万元,占总支出的0.23%;其他支出2.0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353.31万元,占总支出的21.54%;商品和服务支出5537.53万元,占总支出的 8.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75.78万元,占总支出的 13.03%;其他资本性支出35026.87万元(含学校基本建设支出),占总支出的 56.50%。
(四)常州工学院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学校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1934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2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04.59 万元,增长14.87 %。主要原因是财政日常教育经费拨款增加2000多万元,各类财政专项拨款增加约500万元。
学校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人增支约382万元,各类财政各类专项资金拨款3943万元。其中:
1、引进人才费用(2011008):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常州市人才引进补贴专项资金;
2、其他人事事务支出(2011099):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
3、高等教育(2050205):年初预算为10427 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5.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5.5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财政人员经费增人增支和各类财政各类专项资金拨款;
4、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09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学校向常州市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配套资金实际发生的支出;
5、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年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奖补专项经费指标结转;
6、自然科学基金(2060203):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基金;
7、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省级政策引导类专项资金;
8、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604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常州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常州市人才专项资金;
10、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 年初预算为349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财政人员经费增人增支拨款。离退休的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学校事业收入承担;
11、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 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单位医疗的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学校事业收入承担;
12、住房公积金(2210201): 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公积金的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学校事业收入承担;
13、提租补贴(2210203): 年初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提租补贴的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学校事业收入承担;
14、购房补贴(2210203): 年初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购房补贴的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学校事业收入承担;
(五)常州工学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工学院“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资金由学校非税收入资金安排,因此在2015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没有反映。具体非税资金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决算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95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1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2万元,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3辆;3、公务接待费14.44万元;4、会议费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决算收支表中的“科目名称”和“科目编码”是指在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中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的各项内容,是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分类,其中:
引进人才费用(2011008):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支出;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2011099):反映其他人事事务方面的支出;
高等教育(2050205):反映的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0999):反映除改善教育教学设施等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反映除教育事务管理、普通教育等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自然科学基金(2060203):反映从事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支出;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2):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能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60499):反映除机构运行、应用技术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项目以外的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其他支出(229901)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当年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高等学校学费,高等学校住宿费,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和考试考务费;
科研事业收入主要包括除教育部财政科研拨款以外的中央和地方科研经费拨款,以及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高等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高等学校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和存货盘盈收入等。
(三)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常州工学院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