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高等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6-10-10浏览次数:6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常州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常教高职〔2026〕5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常州市高等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本次遴选聚焦常州“1028”产业体系、“6+X”未来产业布局和“4×4”服务业核心赛道,重点支持各二级学院与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产业链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联合开展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

各二级学院推荐企业限额1个,学校将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企业;每个企业限由一所院校推荐,已入选省级及以上基地的企业,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二、遴选条件

1.基地依托单位应为经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覆盖较广专业面的岗位群和产业链。

2.校企合作组织健全,设有专职职工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为基地运行提供人、财、物保障;具有校企合作协议与合作基础的企业,尤其是产教融合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3.具备高等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策划能力,可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协同制定针对性实践方案,明确教师能力提升目标和项目教学转化目标。

4.具备实践岗位供给能力,能按“对口”原则提供与院校专业(群)对口的岗位实践、技术攻关与研发参与等技术技能型岗位。

5.具备教师实践过程管理能力,能配合院校记录教师实践时长与形式,出具实践鉴定;能保障教师实践所需办公、生活条件,配备专人管理与技术指导,落实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估。

6.定期选派高水平企业家、高技能人才、资深工程管理人员,赴院校交流或兼职任教。

7.具备科教融汇协同基础,优先遴选已与在常院校共建创新联合体、概念验证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协同创新平台的企业;能够将企业真实技术攻关项目、横向科研课题转化为教师实践内容,支持教师参与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三、遴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结合常州产业和学科专业布点实际,联合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共同申报,学校组织评审和推荐。

2.对符合条件的基地,由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和人社局等部门联合认定为常州市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立和健全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年报制度,共同加强基地的质量建设和绩效评价。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要仔细对照遴选条件,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对接合作,依托现有资源,有效协同联动,规范组织申报、严谨筹备材料,确保申报质量。请于2026年10月19日17:00前,将《常州市高等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常州市高等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各1份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至电子邮箱:jwsj@oa.czu.cn。

联系人:罗圣、姜媛媛,联系电话:88510140(内线6140),联系地址:文新楼306室。

 

附件1.常州市高等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2.常州市高等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