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到期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创新创业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10-29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校创〔2022〕6号)和《常州工学院“专创融合”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教〔2023〕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创新创业专项)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包括2022年立项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和2023年立项的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2024年到期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创新创业专项)验收清单》(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验收时需提交:

1.《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附件2)一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一份;

3.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二)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指标和结题要求对照《常州工学院“专创融合”课程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验收时需提交:

1.《常州工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4)一份;

2.一堂具有代表性的课程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一份;

3.体现专创融合示范效应的教学案例 3 个以上或者参编专创融合教材1部;

4.最近一学期课程的测验、考试(考核)及答案(成果等)一份;

5.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一份;

6.体现课程成效的其他佐证材料一套。

(三)《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创新创业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5)一份。

三、报送要求

(一)教学建设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验收,以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为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教学部(产教融合大楼C205-8室),同时将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鉴定书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验收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cxcy@oa.czu.cn。联系人:夏老师、吕老师;联系电话:88510563(内线:6563)。

(二)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结题鉴定书或验收申请表的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附件1:2024年到期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创新创业专项)验收清单.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3:常州工学院“专创融合”课程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4:常州工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5: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创新创业专项)验收汇总表.xls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