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师德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13

校人 〔2022〕45 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发挥师德失范问题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切实提高广大教师规则意识、底线意识,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1115日至1215

二、教育形式与主要内容

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专题授课、集体读书、座谈讨论、线下自学等方式学习以下内容:

1.《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4.《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5.《常州工学院高校教师师德手册》

6.《常州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

7.常州工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8.《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警示教育案例选编》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制定活动计划,创新活动形式,抓好组织落实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

2.对照自查自纠。在组织学习讨论基础上,各单位和广大教师要对照师德师风和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严明师德师风行为底线,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

3.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请各单位于20221230日前将“师德警示教育活动”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总结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李越,电话:88510065,电子信箱:liyue@cz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1115日